一、培养目标
食品工程专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食品科学及食品工程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基础生物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工程学、食品生产技术管理、产品开发、品质控制、食品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有创新精神的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目标体系的构成要素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食品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及食品工程学的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食品生产技术管理、食品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具备食品保藏、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基本能力、从而能够在食品工业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技术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及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一)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 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
2. 掌握生物化学、食品化学、微生物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实验技术。
3. 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及应用的基本技能,食品分析、检测的方法。
(二)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1. 能够具备在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里,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品质控制、产品开发、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的基本能力;
2. 熟悉食品工业领域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食品行业技术素养,及时了解食品工程学科的理论前沿和生物工业的发展动态,了解有关生物产品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最新进展;
3.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应用一门外语翻译外文资料。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及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能力;
4. 学会独立开展实验(试验)设计、实施方案、资料的分析与整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的撰写等科学研究工作;同时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和产品的营销策略能力。
(三)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1. 养成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具有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3.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动手能力。能够吃苦耐劳、热爱所学专业。具备从事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工作和研究的基本技能和素质。能够从事本专业的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等工作。
三、主干学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学位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Ⅰ、Ⅱ、Ⅲ、Ⅳ)、微生物学、食品工程原理、生物化学、食品化学、有机化学、食品化学、食品保藏原理、食品分析、食品机械与设备、果蔬贮藏加工学、毕业论文、毕业实习。
五、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与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为6年。
本专业毕业总学分要求169分,其中通识课程42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3分,专业必修42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0学分,实践环节24学分,全校任意选修课10学分,创新能力环节8学分。
七、学分奖励措施
(一)科学研究与创新能力
1、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奖励3个学分,第二作者,奖励2个学分。
2、在国内外正式专业学术刊物上或有正式出版文集的专业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奖励2个学分,第二作者,奖励1个学分。
3、所申报作品或项目入围全国高校“挑战杯”大赛者,或研制出实用产品或取得专利着奖励4个学分;所申报作品或项目入围全区高校“挑战杯”大赛者,奖励3个学分;所申报作品或项目入选学校“挑战杯”参赛作品者,奖励2个学分。第二、第三参加人依次递减1学分。
4、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并获奖者,奖励4个学分;参加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实验并获奖者,奖励3个学分;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实验并获奖者,奖励2个学分。第二、第三参加人依次递减1学分。
(二)参加重大文体活的获奖
1、参加全区大学生辩论大赛、演讲大赛、体育比赛(或在学校运动会中破纪录)、征文比赛(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学作品者)、文艺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奖者,奖励3个学分。
2、参加学校科技文化艺术节或其他文体活动中获得校级奖,奖励2个学分。
(三)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获得优秀称号者
1. 获区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励3个学分。
2. 获校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励2个学分。
3. 获院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励1个学分。
(四)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等突出表现者或社会工作特别突出者,根据具体情况奖励1-3个学分。
(五)其他各种学分奖励按照学校有关学分奖励办法执行。
八、学分学时设计说明
课程中既有理论讲授,又有实验的课程,其学分、学时计算方法:理论部分17学时计1学分,实验部分34学时计1学分。课程的总学分为理论部分的学分和实验部分的学分之和。
若某门课程的总学分为N学分,实验课设为A学时,则实验部分的学分为A/34,那么理论学分为N-A/34,其学时为(N-A/34)×17。
九、教学活动时间安排(单位:学时)